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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川信财务是经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合肥市财政局审批,并取得《代理记帐许可证书》的一家具有专业法定资格的会计服务公司,专门为中小型企业提供公司注册、工商代理、会计代帐、报税等方面的服务,有较深的行业资格和多年丰富的业务经验,公司还从事全省范围内大额公司注册、增资,目前公司业务已遍布省内很多城市。 >>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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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川信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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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后汇票的提示付款和付款

  汇票付款,公司注册会计析是指票据上的付款人支付票据金额以消灭票据关系的行为。汇票付款包括提示和付款两个阶段。

  l.提示付款。持票人应在规定期限向付款人,或者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进行付款提示。我国《票据法》规定:(1)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 Et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做出说明后,承兑人或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对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人在到期日前付款的,由付款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责任。

  2.付款。财务公司会计析持票人在规定期限提示付款时,付款人必须在当日足额付款。付款人故意压票、拖延支付而致持票人遭受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付款人在付款前,应对提示的汇票作形式上的审查,包括审查汇票背书的连续,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有效证件。付款人依法足额付款后,全体汇票债务人的责任解除。

  持票人获得付款时,应当在汇票上签收,并将汇票交给付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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