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定拟设立企业名称 所需资料:1、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及若干复印件 2、拟定公司名称1-5个,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3、拟定公司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各股东出资比例 4、拟设立公司的注册地址、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 5、拟订公司经营范围的主营项目 6、股东委托书(即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注:①拟设立企业的办公场所必须为非住宅。如若产权证未办理,也可提供土地证; ②与个人签订的房租合同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与单位签订的房租合同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出租方公司公章。(公章名称须与产权证上名称一致) ④特殊经营范围的(如卫防、消防、治安、环保、科委等),需取得对应的许可证方可。
二、工商登记,获得企业营业执照 所需资料: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经工商核定过的全体股东身份证明 3、公司章程 4、确认书 5、房屋租赁合同及产权证 6、验资报告 7、股东委托书(即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注:以上资料中的股东签名须为各股东亲自作出。
三、刻章 1、公司公章 2、法人章 3、公司财务专用章
四、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所需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2、公司公章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股东委托书(即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五、办理税务登记证 所需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2、相关章程、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验资报告原件(一式一份) 6、公司办公场所的房屋租凭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7、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