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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简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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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肥川信财务是经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合肥市财政局审批,并取得《代理记帐许可证书》的一家具有专业法定资格的会计服务公司,专门为中小型企业提供公司注册、工商代理、会计代帐、报税等方面的服务,有较深的行业资格和多年丰富的业务经验,公司还从事全省范围内大额公司注册、增资,目前公司业务已遍布省内很多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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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川信财务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肖经理
 固定电话:0551-64652158
 移动电话:18955197394
 电子邮箱:1413304244@qq.com
 交通路线:1、12、126、133、148、162、166、226、701、705、901路安医附院下;10、117、118、121、129、158路省立新安医院下
 联系地址:合肥包河区黄山路与宿松路交口东北角第六人民医院东侧创景花园8幢2803室(金寨路百脑汇东南方向)
 公司网址:www.hfcxc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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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同的企业类型对注册资本有着不同的低限额 公司注册的类型 |  
          |     企业类型大大致分为以下两类:公司制企业、非公司制企业。一、公司制企业
 1、有限责任公司: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1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低限额3万人民币;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股份有限公司: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3)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4)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二、非公司制企业
 1、非公司企业法人:
 (l)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它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2、个人独资企业: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没有低限额基本要求;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3、合伙企业: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没有低限额基本要求;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6)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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