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程序:
1、查名
(1)、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股东大会决议;
(3)、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合肥工商注册
(1)、母公司需要提交文稿:
分支机构设立申请报告,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股东大会决议(即母公司决定设立分公司的文件),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命书,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母公司需要提交材料:
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1:1复印,需通过年检并加盖母公司公章);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复印件(需加盖母公司公章);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需通过年检并加盖母公司公章);公司章程(由母公司所属工商局调出,并加盖工商局和母公司公章);近三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提交工商登记表格、材料:
所有提交表格或材料需要签字的部分均需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和母公司加盖公章。分支机构负责人履历、身份证原件、照片 5张。
3、税务登记、领取发票
帐户中应有3万人民币或以上存款。(母公司拨款证明)
4、开设银行基本帐户
开设银行基本帐户需要提供母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
二、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 准文件;
4、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复印件及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公司名称变更证明;
5、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设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提交 有关部门批准文件、证件;
6、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新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文家;
7、分公司变更公司负责人的,提交公司出具原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负 责人的任职文件;
8、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